各供应商:
达州市妇女联合会2026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维权宣传相关服务采购公告第五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更正如下:
由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权利; (二)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涵盖该项经营业务;(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四)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五)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变更为“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余事项未作调整,仍按达州市妇女联合会2026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维权宣传相关服务采购公告执行。各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6日10时30分前将异议内容以书面方式提交至达州市妇联(本次异议文件不接受邮寄)。
采 购 人:达州市妇女联合会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18—3091034